《现代国际关系》
李艳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互联网治理的研究领域分为多个流派
互联网治理机制的研究,是为了了解互联网治理到底是什么,它是怎样运作的过程进行的研究。目前,各个领域的学者都介入互联网治理机制领域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方向:一是“生态系统”的理念,西方学者很早将生态系统概念应用到网络空间的解释中,他们想解释在非正式的、松散的治理结构下,这些主体之间,如何形成生态系统的过程;二是研究解释体系,约瑟夫.奈结合系统论对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整体架构做出了分析;三是有些学者对互联网治理和相关的机构,全部做尽可能的考察,考察他们各自都是用什么样的运转模式,得出的结论发现,只要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相应的一些治理模式,不论政府主导,还是非政府主导,甚至以经济运行为主的所有经济模式,国家间、政府间的政治模式全部都能在网络治理中发现,互联网治理机制是非常复杂混合的模式。
根据研究机制背后的主导力量是什么、研究各个机构背后主导力量是什么的探讨话题,学术研究领域分为三个主要流派。
第一个流派,随着互联网治理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尤其考虑到国家安全,使得政府回归,也称为现实主义的回归,主要了解政府在治理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第二个流派,坚持非政府主体指导。互联网治理在漫长发展阶段中,非政府主导模式的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运转仍然良好,这一流派认为非政府主导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是最优模式。他们也注意到了政府的回归和现实主义的回归,但他们认为政府在回归时确实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恰恰因为政府的回归,比如现在国家在网络空间的竞争,呈现出政治化或是军事化的态势,带来了很多不确定、不安全的因素,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政府回归也带来了很多问题,这也成为支撑他们认为还是由非政府主体发挥主要作用的观点。
第三个流派,强调主体间的平衡,认为政府主体、非政府主体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而是平衡问题,是务实的选择问题。
未来的治理结构也许会有革命性的变化
我认为第三个流派对于机制的研究重心是对未来发展方向或发展趋势的一个判断。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在国际社会西方学术界,已经对他们所倡导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进行反思,“多利益相关方”模式并不是互联网治理领域独有的,在其他领域早已出现,事实证明在这些领域发展中或多或少也面临很多问题,所以,“多利益相关方”不是灵丹妙药。
二,正是基于以上认识,西方学术界认为互联网治理必须从原则性的探讨进入到实际领域的规则制定的过程。
三,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批判,有一些悲观者会认为治理机制会越来越分散、越来越碎片化。而客观地看,在未来,互联网治理机制的整体发展将会继续保持不平衡的发展态势,但永远不要小看技术和认知的力量,未来的治理结构也许会有革命性的变化。
李艳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互联网治理的研究领域分为多个流派
互联网治理机制的研究,是为了了解互联网治理到底是什么,它是怎样运作的过程进行的研究。目前,各个领域的学者都介入互联网治理机制领域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方向:一是“生态系统”的理念,西方学者很早将生态系统概念应用到网络空间的解释中,他们想解释在非正式的、松散的治理结构下,这些主体之间,如何形成生态系统的过程;二是研究解释体系,约瑟夫.奈结合系统论对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整体架构做出了分析;三是有些学者对互联网治理和相关的机构,全部做尽可能的考察,考察他们各自都是用什么样的运转模式,得出的结论发现,只要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相应的一些治理模式,不论政府主导,还是非政府主导,甚至以经济运行为主的所有经济模式,国家间、政府间的政治模式全部都能在网络治理中发现,互联网治理机制是非常复杂混合的模式。
根据研究机制背后的主导力量是什么、研究各个机构背后主导力量是什么的探讨话题,学术研究领域分为三个主要流派。
第一个流派,随着互联网治理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尤其考虑到国家安全,使得政府回归,也称为现实主义的回归,主要了解政府在治理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上一篇:网络空间治理学者推荐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