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关系》
一、层次分析法的起源 一般认为,层次分析法起源于国际关系理论史上的“行为主义革命”。[①] 20世纪50年代,“行为主义学派”逐步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引入国际关系研究领域, 倡导采用科学方法从事国际关系研究,将国际关系研究改造成为一门严谨的、实证的学科。虽然国际关系学界对“行为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仍存在争议,但对“行为主义革命”在国际关系研究方法改进方面的贡献则一致肯定。“行为主义学派”对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层次分析法,倡导在研究中辨别和区分不同类型的变量,以便在不同的变量间建立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②] 学界普遍认为,与“行为主义学派”有着密切联系的美国国际政治学家肯尼思·华尔兹首次在国际关系中明确地、系统地使用了层次分析法。1959年,肯尼思·华尔兹在《人、国家与战争:一种理论分析》一书中论述了战争发生原因的三个著名“意象”: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其实就是国际关系的三个分析层次。华尔兹认为,虽然国际战争的发生与作为决策者的个人和作为主要行为体的国家有直接关系,但国际体系的特征对于战争的爆发也有着重要的深层的影响。华尔兹的结论是:若想获得有关战争起源的正确认识,研究者不仅要同时注意到三种意象的作用,而且更要将这三种意象作为独立的因素来进行考察;不同的层次涉及不同的问题,只有把三个层次的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对国际关系有比较完整的认识。[③] 华尔兹的三个意象说或三个层次说,开创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分析方法。 另一位美国“行为主义”国际政治学家戴维·辛格,首次将层次分析法专门作为一种国际关系学研究方法论提出来,并加以讨论。1961年,戴维·辛格在《国际关系中的层次分析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层次分析法是研究国际关系的重要方法,将注意力集中到国际体系与民族国家两个层面上。戴维·辛格根据国际政治理论模式的“描述、解释、预测”这三项基本功能,对“体系层次理论”和“国家层次理论”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考察,认为国际系统是最全面、最具综合特征的层次,使研究人员能够从宏观上把握国际关系的规律;国家则是微观层次,可以使研究人员分析国家政策和行为的细节。在这个基础上,戴维·辛格得出了两个结论:两个层次的理论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研究者可根据不同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分析层次;两个层次的理论不能相互混淆。[④] 戴维·辛格将层次分析作为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一个重要问题系统地提出来,引起了国际关系研究人员对层次的自觉和重视。 此后,国际关系学界越来越注重层次分析方法的完善和使用,分析层次越来越系统,越来越细化。沿着肯尼思·华尔兹和戴维·辛格之路走下去的有詹姆斯·罗斯诺以及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詹姆斯·罗斯诺提出了从微观到宏观的五个分析层次变量:即个人、角色、政府、社会、国际系统。[⑤] 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发展了罗斯诺的层次体系,提出了从宏观到微观的六个层次变量,即世界系统、国际关系、国内社会、国家政府、决策者角色、决策者个人。世界系统指国际行为体所处的世界环境,如国际系统结构和进程、世界科学发展水平等;国际关系指国际行为体之间的关系;国内社会指决策者所处的国内社会环境,如社会的富裕程度、利益集团的行为特征、社会成员的素质等;国家政府指决策者所在政府的性质和结构,如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府机构的安排等;决策者角色指决策者的职务;决策者个人指决策者的性格、价值观念等纯属个人的因素。这六个层次涵盖了国际关系的主要方面,使研究分工更加具体、分析更加细致、研究体系也更加完整。[⑥] 总之,上述学者有关层次分析的理论正式确立了层次分析法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成熟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层次分析法为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一个结构框架,以此为基础衍生了大量而丰富的国际关系理论。 二、层次分析法的流变 华尔兹继明确提出国际关系研究的三个层次之后,开始完全抛开个人层次和国家层次,把研究重点定位于国际体系层次,着手建构他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1979年,华尔兹的奠基之作《国际政治理论》问世,标志着以确立国际系统结构为国家行为主要原因的结构现实主义(亦即新现实主义)的诞生。其后,国家层次和个人层次被剥离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领域,国际体系层次的理论一枝独大,最终成为国际关系学的主流理论。 上一篇:上合组织为地区治理注入新动力 |